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住“全、常、深、效”四字要诀,不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奠定“全”的基调,勾勒“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学纪”轮廓。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都是从漠视党的纪律开始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势在必得,时不我待。“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展开此项工作,以“全员、全过程”为原则,把党纪学习教育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营造“热火朝天”的学习氛围,通过制定“全面+个性化”的学习方案,让个人自学和集中自学相结合,将党纪学习贯穿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确保党纪学习贴近实际、贴近党员,让党章、党纪烙刻进每位党员干部的心灵深处。
铺好“常”的基础,晕染“常学常新,常修常炼”的“学纪”底色。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因此要想实现党纪学习从“量变”到“质变”,需要准确把握一个“常”字,把党纪学习抓在平常,把功夫下在日常。要正确把握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两种形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座谈研讨、分享心得体会等,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照一照“党纪”的镜子,做到既照工作,更照思想,既照成绩、更照问题,通过“照镜子、正衣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从而养成纪律自觉。以常态化活动与创新培训“并驾齐驱”的方式开展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做到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推进“深”的境界,精绘“深学细悟,学深悟透”的“学纪”亮色。学习党纪活动不是“尝辄止、走过场”,而是要“深骨髓,凿深井”。因此,将“深学”贯穿党纪学习中具有重要意义,要下“真功夫”,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条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学习轮训、狠抓关键少数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在原文原著中悟原理,在对标对表中校偏差,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收尾“效”的实践,描绘“跟踪问效、常长为效”的“学纪”全图。要保证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达到应有的效果,就要坚持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避免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敷衍了事问题现象,“跟踪问效,常长为效”是关键。要以“效”字为标尺,注重学习效果的评估和反馈,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聚焦学习效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结合评优评先强化正向激励,结合学用转化实行动态反馈,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防止“两张皮”。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能够做到勤学之、思之、深信之、笃行之,以此学习为契机,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让党的纪律在党员干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云南临沧市耿马县委组织部 王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