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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理论

如何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职能  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监督体系有序运行

浏览:104140 次 发布时间:2024-08-15 14:50

风正时济扬帆起,击鼓催征开新局。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指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给我们党的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本人结合从事多年的政治巡察、政治督察、扫黑除恶专班、专案、专项督察工作,发现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大监督体系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解决,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整体素质,真正构建起会“管人、管事、管权”的阳光监督模式。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表现形式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检委员”。这就确立了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主体地位,既是落实党章规定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的“五大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是把构建大监督体系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但从基层督导调研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干部,对总支(支部)“一班人”的监督,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督,思想认识领悟力上有偏差、工作落实判断力上有误差、思维格局执行力上还有落差。具体表现在: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其名无其责”形同虚设。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职责任务不清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当前正风肃纪不是教育整顿就是政治督察,不是各级巡察就是专项督察,已经抓得很严很紧了,没必要“小题大做”再上一道“紧箍咒”;还有的纪检干部认为这个职位可有可无,管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抓可不抓;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抓纪检监督是务“虚”的工作“费力不讨好”,干的都是得罪人的差事,抓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看得见摸得着,工作上才能显成效,在这些模糊认识的怂恿下,致使“好人主义”盛行,缺乏斗争精神。

(二)在领导体制上“重业务轻监管”专职不专。部分基层纪检干部重业务轻党建,职能作用发挥不经常,没有真正把强化监督、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等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仍然存在着“不愿抓、不想抓、不敢抓、不会抓”的现象。我们常说的落实“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际上是没有脱离思想政治工作的业务,也没有脱离政治监督的业务,无论总支还是支部,仅靠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再来履行对本单位党组织的监督职责,就会感到力不从心,专职不专必然导致抓而不实,忙于应付,“雨过地皮湿”。

(三)在履职定位上“只带帽不出征”权责不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工作中敷衍塞则,做表面文章,“只开会不落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有的仅限于开开会、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讲授一堂廉政党课,定位在“多种花少种刺”上,囿于人情世故,导致履行职责顾虑重重,担心监督领导被“穿小鞋”,监督同事“被孤立”,“碍于情面”不愿积极开展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动真格,存在着“有其位无其事、有职位不履责”的现象。

(四)在工作机制上“不健全不完善”创新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同频共振意识不强,缺乏对构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大监督格局的创新思维,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职能作用发挥的制度规范、保障措施、硬性指标、目标考评及奖励机制无章可依,难以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也没有一个硬性规范、客观、公正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导致基层纪检干部思想上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极怠政、懒政心理,影响工作积极性。

(五)在压力传导上“推一推动一动”担当不够。部分基层纪检干部从事纪检监督工作时间短,任职前没有工作基础,又缺乏专业培训,任职后又陷于具体繁忙的业务工作之中,很难抽出时间潜心学习,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职责任务、规则流程及纪检监督业务不熟悉不掌握,专业人才匮乏,专责人员“能力恐慌”,致使压力传导出现“涟漪效应”,“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压力递减”,对上级的安排部署跟踪督导问效不够,有上级检查考核时就落实,无检查考核就应付,对单位发生的问题“问责态势”尚未形成。

二、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纪检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强调指出“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常言道:发现问题是能力,处理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根本。纪检干部只有扛起执纪监督的利剑,充分发挥“探照灯”“显微镜”的监督优势,让监督化风成俗、让习惯成为执纪的自然,才能对现实问题真正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

(一)如何加强对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监督。《党章》明确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进程,直接关系到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成效,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对所在党支部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责任,其职责就是助力支部大监督体系实体化健康运行。

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的监督。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支部纪检委员要通过参加支部会议、查阅支部党建、廉政台账等方式,监督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会前学法”“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情况,看看会议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通过查看会议记录,看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及时迅速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等上级和职能部门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通知》要求,重点查看会议主题是否鲜明,学习内容是否合乎要求,记录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措施是否得力,是否把专题会开成了“大杂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有无“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末位表态发言规定,不讲规矩和不按程序办事,不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由下而上集体推荐的组织制度,而是喧宾夺主个人先定调“个人说了算”。

二是要强化思想建设的监督。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前提。主要通过参加支部会议、查阅支部党建标准化工作台账等方式,监督支部委员会对上级党委年初安排的党建、党风廉政、社会综合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有研究有安排有部署;具体来说,就是对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有无计划、有无安排、有无分工、有无目标责任书和监督检查制度机制。重点看在思想上是怎么认识的,在执行上是怎么部署的,在落实上是怎么开展的,在行动上是怎么靠实责任的。

三是要强化组织建设的监督。组织建设是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主要是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支委会、行政会和查阅各类工作台帐,督促所在支部按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要求,监督所在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贯彻落实情况,看是否按规定原则、内容、要素、标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组织生活是否严肃、“三会一课”是否坚持经常、支委会是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前有无沟通、会中发表意见建议是否积极、会后决定是否客观实际等。

四是要强化作风建设的监督。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从这个意义上讲,主要是加强对“文山会海”“四风反弹”“形式主义”等方面的监督,是否仍然存在“纸上谈兵”,雷声大、雨点小,在文件上、汇报上、材料上做文章,“官僚文牍风”“吃拿卡要风”“懒散推诿风”“走读漂浮风”“奢靡享乐风”的现象。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就要通过日常管理、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形式,看是否存在学习多、会议多、会时长、讲大话、讲套话、讲空话等“四风反弹”的倾向,是否存在“只开会不落实”“搞变通”“隐形变异”等情况,是否还存在“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当“多面派”、做“两面人”等现象。在“官僚文牍风”方面,看是否存在“只传达不安排”“只部署不问效”的情况。在“吃拿卡要风”方面,看是否还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在“懒散推诿风”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担当不够”的现象。在“走读漂浮风”方面,看是否存在基层调研前呼后拥,拍照发图片,“走秀式”“蜻蜓点水式”的做法。在“奢靡享乐风”方面,看是否存在用“哗众取宠”代替实事求是、用“投机取巧”代替实干苦干、用“潦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用“高喊口号”代替实际工作、用“虚张声势”代替雷厉风行的行为。

五是要强化纪律建设的监督。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治本之策。党的“六大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基层纪检监督而言,政治纪律方面监督的重点,看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否有枉议党的大政方针的言行,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现象;组织纪律方面主要监督,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闹不团结等现象,看是否存在违反组织原则、把分管领域当做专管“领地”现象,选人用人方面有无跑官买官、拉关系、搞帮派的行为;廉洁纪律方面主要监督支部班子成员是否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条例》《准则》《细则》等各项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是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下基层督导检查是否轻车简从,减少基层负担;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现象;群众纪律方面主要监督,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是否存在对待群众诉求态度恶劣、置若罔闻、拖而不办的行为,是否存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拉关系导致群众举报投诉上访等问题;工作纪律方面主要监督执行上级的决策、决定、命令和指示是否坚决,还有没有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语言冷横硬、上班期间扎堆聊天、是否还存在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生活纪律方面主要监督“八小时以外”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是否得到真正净化,还有没有以聚集打牌形式搞团团伙伙、以吃饭聚会形式“融合关系”,以工作为由与异性交往密切,导致“越红线”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现象。

六是要强化制度建设的监督。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监督的内容要紧紧围绕构建一个制度科学、框架明确、结构合理的工作体系,“用制度管人”,“用铁规管事”,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主要监督制定的制度是否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务实管用。还有哪些制度规定和考核办法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新环境、新格局、新发展、新改革的要求,还有没有该废止未废止、重新修订未修订、需完善未完善的机制制度;对“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进行了细化,对人、财、物和大数据管理、执法办案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按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是否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应对措施;是否制定了适应新时代改革的可行办法,对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提质增效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措施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监督

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只有加强对支部书记的监督,牢牢扭住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才能切实根治“只抓业务不抓队伍”的顽疾,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看支部书记是否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和重点问题线索亲自督办。主要看支部书记是如何带领支部“一班人”“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吃透精神、明确工作方向、细化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分工、任务清单和目标要求,看具体到每名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是如何细化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是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否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是否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所属基层部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情况汇报,是否每半年或全年向上级机关党委报告本支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情况;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要监督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看支部书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坚决,“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集体领导虚化弱化的倾向,是否体现“集体”二字的特征,“集体领导”是否有“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民主集中”是否做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个别酝酿”是否实施了党组织集体领导进行科学研究决策,主要看支部会上是否做到了支部委员之间充分交换意见、交流思想;是否存在以自身意志为转移,利用酝酿的环节对班子成员进行暗示授意,搞“说服式”酝酿,是否存在提前定调子、分头打招呼,搞“通气式”酝酿,是否存在个人或个别人酝酿的现象;“会议决定”是党的集体领导的实现形式和必经途径,主要看所在党支部是否清楚会议决定和会议决议的本质区别,看是否明晰决定是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的决策,决议是经某一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的成果,重点监督程序是否合法、作用是否分明、内容是否切合实际,看是否是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进行表决、作出的决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每名委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是否存在对“不同声音”有“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随大流”“和稀泥”泄露会议决定的现象。

三要监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看支部书记是否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立足实际,采取有效举措,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和组织保障力;看是否组织党员民警学党史,是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观影”等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忠诚党魂;是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讲好身边故事,传播正风声音;是否建立健全党支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是否突出本支部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岗位之星,树立标杆典范;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注重对所属党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提高全体党员强化自律意识。

(三)如何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监督

《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这就用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一是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监督。“一岗双责”的内涵是一个岗位承担两个方面的职责,“一岗”是指一个领导干部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通俗的讲,“一岗双责”就是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干部监督过程中就要看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政绩轻党务”、混淆主责主业和全责全业的现象,是否把分管当作专管,或“分而不管”让下面人员去干,自己不亲力亲为,搞“拿来主义”,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当做自己“邀功请赏”的资本,不注重别人辛勤工作的过程和遇到的各种困难,从而导致“工作层层减码”“压力传导减弱”、单位起色不大。

二是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重点看支部班子成员是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是否违反党内组织生活原则,坐要坐在主座、说要说在前头,干扰了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序进行,甚至下命令、作指示,把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在党的组织会议上指手画脚,动辄“你们要怎么做”“大家要怎么干”“某某同志那些方面的工作还需要加强”等等,不是在会上虚心学习、接受大家诚恳的批评,或者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党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而是以领导自居,甚至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将个人意志强加为组织意志影响组织决策。

三是监督政工干部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政工干部回归主责主业的问题,尽管提法上需实践的检验和实际工作的验证,但党中央2019年就提出了“基层减负”,关于基层减负也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其主旨是为了“务实脱虚”,彻底解决基层工作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报表多,基层干部分身乏术,难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主责主业中来,只能以工作总结、汇报和台账资料来迎接检查。而实际情况却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上级的安排部署层层加码、会议文件越来越多,导致基层推诿扯皮、层层甩锅、忙于应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各司其责、亲临一线、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干好事,这也是基层纪检干部不容忽视的监督范围。   

如何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职能,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体系有序运行的几点思考

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成效在尽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做“上医”、治“未病”,以不发生问题为最终目标,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督”的优势、“监”的职能,把“严”的信号传递到“神经末梢”、把“严”的责任落实到“基层细胞”,“嵌入式”找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制度规范的薄弱处,切实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折不扣把从全面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深刻认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的重大意义,着力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思想问题是现实问题的反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也明确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因此,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作用,首先要解决“总开关”的问题。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都是“标靶”、都有“病灶”,不论望闻问切还是对症下药,二者既有共性也有区别。简单的说,与发现实际问题相比,发现思想问题更困难;与梳理实际问题相比,梳理思想问题更复杂;与解决实际问题相比,解决思想问题更加迫切,如果思想问题不解决,谈解决实际问题都是徒劳的。因此,纪检干部在解决了“想干事”的思想问题后,要督促所在党组织开好“三个会”:一是年初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安排部署会》;二是半年开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联席会商分析研判会》;三是年底开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体系总结点评会》。

准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现状,着力提高履职尽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我们,要重点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纪检干部要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支部上好“三堂课”:一是上好《党员领导干部新时代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课;二是各基层党组织(党小组)上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廉政党课;三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整顿“回头看”等,上好《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课。

(三)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纪检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要丰富载体、创新手段,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使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深入人心。全会强调,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因此,要注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尽快修订完善本单位《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实施细则》;二是上级纪检部门充实基层纪检监督力量,向党员人数较多、廉政风险相对大的单位派驻纪检督察员,各基层科室也要设置纪检专责人员,由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的老党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三是监督推进各基层党支部每月报送《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廉政动态,使基层党组织真正形成一个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生动局面。(作者:谢英模  原兰州市公安局派驻纪检监察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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