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工作中,基层中层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少数”,又是具体事务执行落实的“中流砥柱”。中层干部能否发挥出应有的带头示范、干事创业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上级政策的执行效果、具体工作的开展成果和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评价结果。中层干部要做到三“争”三“忌”,才能不愧于家庭的期盼、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
中层干部争做“带头人”,忌摆“官架子”。经历几年的基层锻炼,有些年轻同志初任中层,往往会故意去“摆谱”,追求所谓的“官威”。有些中层干部依仗自身资历,装模作样、拿腔作调,讲话刻意用“排比”,开会故意拖时间,工作上动不动就搞突击检查、“登门”汇报。与基层同志制造“距离感”,在大众面前营造“神秘感”。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发文说到:“莫道昆明池水浅”,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都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中层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自觉克服“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主动融入群众,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人民群众发家致富的“带头人”,才能在人民群众中获得好评价。要积极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基层工作中带头示范,甘做“新人”垫脚石,推动“后浪”奋勇争先,做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带头人”。
中层干部争做“中坚人”,忌做“中间人”。在基层单位中,一部分中层干部“传得一手好球”,沾沾自喜;做起了“老好人”,左右逢源;当起了“官察家”,左顾右盼,说到底是“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就得“干”字当头,而检验一个干部想不想、能不能干、会不会干,关键看其是否“真担当”。中层干部要强化“责任在肩”的意识,勇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善接最烫的山芋,学用结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变“二传手”为“二帮手”,发扬“帮”的精神,发挥“带”的效用,在担当作为上“打先锋、站排头”,争做“真担当”的“中坚人”。
中层干部争做“清廉人”,忌做“寻租人”。“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在基层单位中,有些中层干部看似位置不高,却身在“关键岗位”手握“关键权力”,一念之差,用“人情+权力”寻租,落得囹圄之困,害的不单是自身及家庭,更伤的是广大群众的“一片真心”和基层组织的“苦口婆心”。一个人能不能保持清廉,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为官守正当如兰,中层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要善于从“甜言蜜语”中分清好坏、辨得是非,不为“七情”所惑、不为“六欲”所困。必须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慎始慎微慎独,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坚决做到“不留人情账,拒用权力换”,才能“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文/刘书田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