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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理论

村级党组织不要“公司化”

浏览:58113 次 发布时间:2022-12-27 10:07

       当前,各地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笔者近来和一些乡村基层干部交流,发现大家想方设法抓产业、办企业的积极性高涨,而聊起村里垃圾收集、留守老人关爱、文明户评选等,往往匆匆几句带过,可谓“发展聊半天,其他一根烟”。有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还比喻:管村子就像办企业一样,要学习“公司化运作”,村干部须是致富带头人……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要落实到基层工作中。应该看到,基层干部多些“经济头脑”,多些带头致富的本领,都是好事,对边疆民族地区尤为如此。但也要深刻地认识到,村社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首先是政治组织而非经济组织,其功能也是综合性多方面的,比如乡村振兴就还包括组织、人才、生态、文化等方面,绝不是“产业振兴一抓就灵”。

        除了发展目标上突出产业、“钱袋子”,村级党组织在身份界定上也有“公司化”倾向。比如,有的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社也壮大起来了,于是党组织书记兼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其他村干部也以此类推在经济组织中兼职。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也要具体分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级党组织的任务繁重,没有精力从事经营,企业、合作社的运营还是“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更好。村干部深度介入经营活动,也容易造成廉政风险。如果确是发展需要,那么等经营上了轨道,村干部就该“拱手让贤”。

        从改革开放的历史看,当年大办乡镇企业,村级党组织和经济组织“走得太近”问题多多,许多“明星村”如今黯然失色。欠发达地区发展乡村经济,村级党组织“公司化”并非必然,而且要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这些工作不容弱化、边缘化,否则会出问题的。

        村级党组织不是“公司管理层”,总支、支部书记不是“老板、老总”,这个观念必须明确。基层干部也不要只盯着易出彩、甚至“有油水”的风光事,也要从群众利益和迫切诉求出发,群众期盼什么就去解决什么,无论是村容村貌还是社会治安,无论是移风易俗还是饮水困难。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才是称职的好书记、“领头雁”。(中共云南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  施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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