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江苏讯(梁城) 近日,梁溪城管机动中队接到上级部门移交件,因群众举报,位于人民中路银辉大厦的某开发工作室在对其经营场所装修改造后,未至住建部门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就开始对外营业。中队接案后,第一时间派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消防未备案情况,执法队员随即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并约谈该工作室负责人,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并开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两天后,该工作室的店长来到机动中队配合调查,执法队员再次向该店长详细说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该店长均表示认可。在调查过程中,该开发工作室的经营人提出,近几年工作室收入较低,且家中亲属患病,医疗支出较高,经济压力过大,并向主管部门询问补办流程。考虑到其难处,执法人员依法适当减少处罚金额。目前,该开发工作室已接受处罚,积极准备申报消防备案材料。
中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商户装修未至住建部门备案是类常见的问题,许多经营者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没有及时办理消防备案,导致部分经营场所的消防情况游离于管理之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商铺的经营者们在对店铺装修完毕后,应及时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合法合规开业,安全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