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并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写入党章。对于基层干部,在面临繁杂的基层工作时,更要培养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魄力,方能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
培养斗争意识,树立“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顽强意志。党的百年奋斗史,一再向我们表明,党领导人民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坚韧不拔的强大意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道路上,作为基层干部,决不能有贪图享乐、消极懈怠、歇歇脚松口气的思想,决不能有爱惜羽毛、当老好人、回避躲闪的行为,要敢于在真理面前、在人民利益遭受侵害时踊跃地站出来较真碰硬。
发扬斗争精神,锻造“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人格品质。常年在基层工作的干部,长期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对新时代斗争面临的形势认识不够充分,遇到深水区和硬骨头就容易望而却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想法时有显现,形式主义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发扬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增强斗争魄力,展示“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使命担当。基层干部的成长,离不开大风大浪的斗争考验,在面对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现实工作时,是选择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迎面出击,还是选择甩锅推责、自欺欺人,往往决定了干部成长的方向。只有保持永不懈怠的斗争魄力和一往无前的斗争姿态,才能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实践斗争中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邦丙乡 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