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县船滩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全县党的活动最早的地区之一,这里遍布着革命前辈的斗争足迹,遗留了大量革命先烈的英雄故事。中共武宁县第一个党支部——梅友党支部就是其中之一。1925年3月,在南昌省立第一师范读书的武宁籍共产党傅庭俊回到家乡,利用其父亲傅梅友创办的私立梅友小学建党据点,并发展该校四名教师入党;1926年春,在党小组同志的努力下,先后在小九宫、辽里、木皋、温汤等地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因为该党支部建立在傅梅友所创办的梅友小学,在那里面成立,于是在1926年7月成立并取名为中共武宁县梅友支部委员会。
近几年,船滩法庭深入挖崛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多举措用好“乡土教材”,大力弘扬并吸取“梅友党支部”先辈们听党话跟党走、艰苦奋斗、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从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入手,把党建工作融入法庭各项工作中,探索出一条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同步加强、同步提升的有效路径,并推出“艾法青漾”红色党建品牌,形成党建引领、促进审判主责主业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实现红色基因进一步传承,党建根基进一步夯实,法庭阵地进一步筑牢。
“艾”寓意为:一是武宁县在商代系艾候领地,故有古艾之称,二是取“爱”之谐音,寓意喜欢、美好,期望大众均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法解纷,信法而非信访;“法”为法院、法律;“青”指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同时与武宁的绿水青山相呼应;“漾”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的润泽之义。“青漾”蕴含着新时代法院青年一代扎根基层、积极成长的精神风貌,荡漾法治之海、追寻上善若水境界的志向抱负以及热爱家乡、守护传承的家国情怀。
一、党建引领,闪闪“红心”凝神聚力
船滩法庭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等为抓手,坚持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在日常、严在平时,最大限度汇聚法庭党员干警的闪闪“红心”。注重结合“七一”“十一”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党建活动,组织法庭党员干警到梅友党支部等地参观学习,不断提升法庭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今年“七一”组织全庭干警到“梅友党支部”旧址进行参观,庭里两名党员在“梅友党支部”旧址前庄严地重温入党誓词,一字一句,铿锵有力,追忆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
二、整合资源,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以法庭为主导,以搭建多元调解平台作为工作载体,通过邀请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为“主力军”,建立“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法官调解”的三轮调解机制,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有效配合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解纷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延伸服务,适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一是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强化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线下“一站通办”,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以一站式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全部诉讼事务。推行网上“一网通办”,利用移动微法院等便民举措的应用,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功能,努力实现让当事人立案“零跑腿”,今年至今,已累计网上立案22件;完善跨域“异地可办”,帮助当事人跨域立案13件。二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在乡村党支部建立法官联络点3处,建立巡回审判点4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方便广大农村人民参与司法活动为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就近化解。通过巡回审判活动,实现集立案、调解、开庭和宣判功能为一体的流动法庭,将诉讼服务送达群众身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化解在群众的家门口和纠纷的第一现场,真正解决方便群众诉讼的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巡回审判,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对当地群众都起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可线上开庭,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目前,线上开庭占比10%以上,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聚焦三进”,发挥解纷功能作用
通过“三抓”扎实推进“三进”工作。一是抓队伍。船滩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目前,已遴选了50余名司法联络员参与“三进”工作。二是抓载体。在推进“三进”工作中,船滩法庭结合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组织好“法庭开放日”“巡回法庭”“诉前调解”,到田间地头、村居院落开庭调解,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宣教;创新宣传形式,结合群众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三是抓品牌。船滩法庭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打造“无讼村”司法品牌。以“三进”工作为抓手,以上汤乡店前村为试点,建立法官调解工作室等多元调解平台,通过探索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力量+社会调解力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将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机制引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实现“纠纷有人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成讼”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常态”。到目前,该村尚无诉讼案件。
五、参与治理,推行法治作为追求
办案过程中,船滩法庭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出发点,不拘泥于诉讼程序的规定机械办案,而是能动司法,把握工作主动权,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促成矛盾化解。此外,加大对非讼事务的专业化法律指导,以此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社会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最终将基层社会事务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今年以来,船滩法庭对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2次,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6次,为辖区百姓普法宣传3次。
今后,船滩法庭将进一步筑牢阵地堡垒、提升便民能力,融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为法庭增添更多群众“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