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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规党纪作“家规家训”严律己、树新风

浏览:103802 次 发布时间:2024-06-14 12:53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则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拥有9804.1万名党员,506.5万个党的基层组织的大家庭,更要把党规党纪作为“家规家训”一样严明纪律、纯正党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学纪、知纪,明白“家规家训”是什么。守纪的前提是学纪、知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3编11章158条,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条例》详细列出了“六项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负面清单,明确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明纪、守纪,明确“家规家训”不让做什么。知纪于心,守住底线红线。《条例》着眼于百年大党独有难题和新时期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考验,为党员干部明确了在想问题、干工作时哪些事情能干、必须干,哪些事情坚决不敢做、不能做。坚守《条例》划定的底线红线,加强自省、自警、自律,及时校正思想偏差,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绝不越雷池一步。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家规家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也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有力保障,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保持政治定力的必然举措。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把党的纪律印刻于心,把“他律”转化为“自律”,把遵规守纪内化为自己的言行准则。在各种思潮和诱惑的当今社会中筑牢思想的“防火墙”,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绥德县党建服务中心  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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