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渐近尾声,但时间的完结不等于学习的终止。农村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游走”在党纪学习教育之外。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农村党员数量多、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等特点,科学合理作出安排,让农村党员在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的每一个环节“一个不少”,督促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农村的沃土“落地开花”。
“菜单式”学习,在逐章逐条中学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让学习研讨“一个不少”。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约束党员干部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纪学习则是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必修课,只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前提和保证。农村党员作为基层党员队伍的主体,大部分都存在着学历不高、不重视学习、农务繁重等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党员的“工学矛盾”,统筹安排党纪学习教育与事务性时间,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确保党纪学习“一人不漏”。对在家的党员,要坚持村党支部书记带头领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书记坝坝会、微党课等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开展研讨,让参学的党员真正地学深悟透、学有所获,汇聚理论武装“向心力”。对外出党员,要充分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开设流动党员党纪学习教育“指尖课堂”,发送《条例》相关的学习资料,鼓励他们自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对年老党员,要通过领学带读、解释说明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结对帮学”活动,确保分层分类“精准滴灌”。
“实景式”警示,在以案促学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让警示教育“一个不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用好用活警示教育这一重要抓手。近年来,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且量大面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所以针对农村党员的警示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聚焦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事务等方面,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丰富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常态化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旁听庭审的形式,走进看守所,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沉浸体验+现身说法”的形式,注重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达到触及思想、震撼心灵,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的效果,让警示教育更有“震慑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采取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方式,让党员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自觉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
“沉浸式”培训,在深化理解中培养“干净干事”的行动自觉,解读培训“一个不少”。《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农村多数党员的文化层次较低,接受官方语言慢,在解读培训时要打破传统的课堂“灌输式”培训形式,把“普通话”变为“土方言”,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授课,让解读培训更有“吸引力”。要依托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关于《条例》的权威解读文章,把“填鸭式”教学转为“启发式”讲解,将《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为何再次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有哪些突出特点说清楚、讲明白,让农村党员坐得住、听得懂,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同时,要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抓好与农村党员工作生活切身相关的内容培训,把《条例》与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讲解,讲清楚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引导广大农村党员知纪晓法、挺纪在前,不断树起清正廉洁的好形象,自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者、捍卫者。(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管理办 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