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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修身律己;塑造纪检干部好形象

浏览:76168 次 发布时间:2025-04-08 09:1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的一篇《严明党的生活纪律 锤炼道德品行》文章,其中“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等语句,语言朴实、寓意深刻、深入浅出。

新修订的新条例在生活纪律中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条例的新修订更好引导了广大党员崇尚简谱生活。

从近年腐败案件通报中看,领导干部生活腐化堕落,精神颓废,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家风涣散,积重难返。从党员日常生活情况中看,深刻揭露普遍存在的“恶习”如有虚荣心、攀比心,讲排场、比阔气、好面子等;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表现,不仅仅关系到自己个人、家庭,而且关系到党风政风,如果生活作风败坏,不仅祸害家庭,更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总书记在2021年3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说到“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现在,我们生活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精神一点都不能少,必须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年轻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遵守生活纪律尤为重要。作为纪检干部,要认真学好条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修身律己,塑造自身纪检干部良好形象,积极推动自身家风建设,对于违反生活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不是“小事小节”。

文/陈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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