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甘肃讯(臧秀娟)近年来,兰州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抢抓改革机遇,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大城市带大农村、大市场引领大产业的优势,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进乡村振兴在兰州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协调联动,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20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责工作组,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市上包片、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的“三级联包”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规则》等政策文件。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全市73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全部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担任,推动村党组织走上前台、主动作为。为360个村制作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组织县、乡、村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京大学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业务培训,学习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开阔思路、增长见识、提升能力。
二、聚焦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搭建集体经济发展架构
兰州市自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因村制宜、
探索创新,强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等各项改革举措,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搭好了架子、理顺了路子。全市共清理资金51.07亿元,资产134.28亿元,总资产185.35亿元,资源693.34万亩。全市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经营性资产65.5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9.80亿元。完成身份界定备案111.85万人,组建集体经济组织736个。2022年12月,兰州市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三、强化全域统筹、因村施策,推行“1+5”发展模式
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依托,加强对区域资源的统筹配置,创新集体经济新业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带动产业融合、乡村旅游、资产经营、龙头带动、服务创收的“1+5”发展模式。截止2023年上半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达到1.314亿元,村均收入19.89万元,经营性收入1.035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1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