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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白甸镇:用法治力量绘就水乡生态之美

浏览:75334 次 发布时间:2025-04-08 11:19

本网江苏讯(通讯员 杜晓颖 李敏)水系发达是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最典型的地域特征,50多平方千米的面积上,河流总长度386公里,养殖水面11000多亩,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近年来,白甸镇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多措并举守好自然禀赋优势、筑牢水乡生态屏障,为和美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生态枫桥”筑牢环境保护“最强屏障”

“王大爷,您家鱼塘今年放苗了没?之前那次污水排进塘里后来都处理好了吧?”“都解决了,还得是靠你们,不然今年我这个塘可要错过鱼苗放养的关键时期了......”养殖大户王某当面向前来回访的村专职调解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推动生态保护与生产活动可持续和谐发展,白甸镇进一步加强政社办、农社办和建设办等职能部门联动,镇政社办牵头,组织全镇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法律顾问定期为群众提供涉生态领域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有效解决群众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法治需求和问题。近三年来,白甸镇成功调解农药喷洒造成农作物损失、鱼塘承包权归属和养殖污水排放导致鱼损等涉生态领域矛盾纠纷42件。

“普法为要”打造生态文明“最优环境”

“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会构成生态环境犯罪?”“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普法志愿们正在向群众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白甸镇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律七进”等活动。每年利用冬捕活动契机,向西泊渔民宣传《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介绍水乡常见“三有”动物,强化村民依法捕捞意识。常态化组织法律明白人进组入户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多方参与”发挥协同共治“最大合力”

“心里装着党,退休不离岗,守护家乡河,晚年发余光。”这是老干部支部书记孙厚根在与“银发护绿水”志愿服务队成员深入接触后总结的护河初衷。

白甸镇施溪村有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自发组成的银发巡河队伍,他们都是退休后主动请缨担任河道巡查员的,平均年龄超过了70岁,却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发地向群众宣讲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用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增强群众保护江河的思想意识,助推形成“人人共护”的良好局面。启动“河小青”志愿服务行动,牵手“银发护绿水”老党员志愿者言传身教,让生态环保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把生态环保理念深深扎根到孩子们的心中,促进全社会形成生态环保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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