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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县人民法院:异地执行解民忧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103154 次 发布时间:2024-07-12 09:32

本网湖南讯(通讯员 何雯 戴稳祥)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8小时,紧急赶赴700公里外的广西河池,与当地法院联合协作,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涉执行信访案件,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求,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这也是该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2013年,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周某在贵州一起合伙开木材加工厂,后二人解除合伙关系,同时约定周某欠李某73000元货款。申请执行人李某多次催被执行人周某偿还货款,周某一直未偿还。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周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李某货款73000元及利息。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周某家里查人找物。经调查,被执行人周某因在老家做生意负债,一直躲在广西,多年未归家,家中只有年近80岁的老母亲,且老人拒绝和执行法官交流。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周某均未果,至此该案陷入困境。而申请执行人李某却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多次上访。

2024年7月1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确定了被执行人周某的藏匿点。执行法官立即向院领导报告,院长陈健立马作出指示:马上出发,和当地法院取得联系,联合当地法院一起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

接到通知后,执行法官立刻驱车8个小时后到达广西河池天峨县,与当地法院协商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方案后,共同前往周某藏匿点,将在睡梦中的周某带至天峨县人民法院。经过对其问话和财产调查后,执行法官告知周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周某当即让其配偶筹款归还申请执行人李某,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这一行动既体现了新邵法院异地联动的执行力,也展示了该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下一步,新邵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院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的积极作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健全“如我在执”理念,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着力营造公正高效的诉讼环境和市场环境,为新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艾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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