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余市坚持把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在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核审批把关上下足功夫,不断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细化备案管理,确保不存“盲区”。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列为备案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登记备案干部管理台账。联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定期对比系统信息,对新列入的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对因退休、调离、提拔等不再属于登记备案范围,及时进行撤销备案,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不落一人。
强化证照监管,确保不留“死角”。通过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对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收缴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126本,其中包含因私普通护照69本,往来港澳通行证46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1本。建立登记使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坚持动态管理,对新纳入备案人员且持有证照的,及时对证照进行集中收集管理。对过期证照及已进行撤销备案领导干部证照,做好移交工作。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不打“折扣”。坚持“应审尽审、凡用必审”原则,建立健全分级把关审批机制,严格执行申请人单位党委(党组)初核、纪检部门、保密部门复核、组织部门审批“四级联动”的审批程序。坚持做到“六不批”,对违反规定申请出国(境)的不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批、无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不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不批、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不批和出国(境)去向不明、理由不清的不批。(中共扶余市委组织部 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