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湖南讯(艾三喜 通讯员:禹媛媛 李俊雄)近日,从湖南武冈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节约采购资金防范财政风险,武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规范管理。
落实采购主体责任。根据“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确采购人对本单位电子卖场采购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并将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执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即3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6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原则上进入电子卖场实施采购。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拆分项目和规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依法按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规范预算执行管理。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预算金额和用途。货物、服务项目资金3万元至30万元以内和工程项目资金5万元至60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须先到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来源审批手续。
科学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应根据预算编制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从行业协会发布的商品标准中选择并明确为采购需求标准,细化为采购需求清单中具体的采购标的和相关的服务、配件以及规格参数或服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同时,建立采购需求审查机制,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合理采用直购、竞价和团购等方式。对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下),工程量清单明确详细的工程项目(20万元以下),采购人可以采用直购方式;对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30万元以内),工程量清单明确详细的工程项目(20万元-60万元以内),采购人原则上采用竞价方式。
平等对待各供应商。采购人应依法依规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厂家授权或承诺、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商品参数确认函,不得要求厂家直接发货、本地厂商客户经理协助验收、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上门验货,不得变相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如采购电脑时,要求定制开机logo,开机显示特定字样,并要求供应商保证完整包装不开封。
严格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武冈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操作指引》要求,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验收。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采购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监管平台对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供货时限行为进行满意度评价,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