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湖南讯 近日,湖南新邵县法院审理了两起自然人与村集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两原告为方便家乡村民出入,村集体为促进乡村发展,共同筹资修建跨河铁索桥。在修建过程中,因资金短缺,村集体向两自然人借款,后因村财政紧张,一直未归还。承办人在知悉案情后,从振兴美丽乡村,强化诉源治理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当地镇政府沟通协调,多次赴现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悉,该村尚有10多起类似案件,新邵法院通过本次调解,促进了上述一系列案件的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邵法院一直致力于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加强与党委政府、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等社会科学界的沟通,努力构建涉企纠纷的多元解纷渠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艾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