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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浏览:129561 次 发布时间:2023-12-29 16:26

图|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甘肃讯(臧秀娟)12月28日,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打好净土保卫战”为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甘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环境问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全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关系美丽中国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一项战略任务。甘肃出台《甘肃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甘肃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明确“十四五”总体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制定印发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全面落实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得到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强化项目储备,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净土保卫战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甘肃省持续加强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启动实施10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控制类耕地集中区域的10个县(区)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降低大气重金属沉降对耕地土壤的累积性风险。结合农用地详查成果和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分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在陇南9个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进行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紧紧扭住“双源”(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兼顾“区域质量监控”,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着手,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完成18个化工园区、6个危险废物处置场和42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在张掖市甘州区滨河、平凉市崆峒区景家庄2个市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完成补给区划分试点工作。2023年,全省53个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稳定控制在36.8%以内,“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乡村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按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扩容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印发实施年度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抽取7个市州21个县区共38个行政村,对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现场评估,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同时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对333套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对44个10万亩以上灌区和217个10万亩以下中型农田灌区开展水质监测。2023年,新增完成305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治理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十四五”以来,累计治理完成79条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423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6.54%。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统筹推动、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锚定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甘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严格落实省委财经办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若干措施》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把“千万工程”经验转化为我省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实际举措,并制定印发《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 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了16项工作举措,健全督导帮扶机制,巩固扩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四五”以来,省生态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新增完成80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累计完成423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贯彻落实“水土共治”的理念,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全省供水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甘肃省高度重视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防范地下水污染。2023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为21%,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风险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四五”以来,我们不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加强污染源头预防方面,紧紧围绕“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完成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初步掌握了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污染状况。二是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方面,积极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目前,嘉峪关已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平凉、武威、金昌、张掖4市正在开展重点区划定,计划2024年全面完成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重点区划定并落实管理职责。三是在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强全省地下水环境监管奠定了工作基础。四是在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规范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贯彻落实“水土共治”的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甘肃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办法》,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的应用转化,积极探索水土协同防治新路径,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为全方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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