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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

首次将中小微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青岛做法获推广

浏览:123974 次 发布时间:2024-01-24 09:31

本网1月23日青岛讯 (通讯员:孙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服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1月23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相关情况。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辛磊先生,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宋敏女士,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饶兵先生,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胡宇胜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服务,不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严格执法监管,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结合青岛市污染源特点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年组织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执法任务,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执法保障。2023年,青岛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92起,23起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一)聚焦“春雨”“烈焰”“秋风”“瑞雪”四大专项行动

针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执法稽查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等领域,四大行动贯穿全年,在“春雨”行动中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执法领域5条措施;在“烈焰”行动中着重针对夏秋季特征性污染物靶向施策;在“秋风”行动中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在“瑞雪”行动中重点保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四大专项行动为主线,穿插进行涉水、气、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土壤、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多方面执法检查,全年检查排污单位1.88万家次。

(二)聚焦“两打”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违法行为“两打”行动,联合公安、检察部门,采取有奖举报、联合办案、提级办理等手段,推动“两打”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全年青岛市共破获18起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和5起涉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全省领先,持续形成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三)聚焦环保服务机构整治。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年共组织开展了2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起,罚款150余万元;其中一起关于机动车检测机构造假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锦华环评造假案件为全国环评造假刑事案件“第一案”,有关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和山东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聚焦交叉执法帮扶。借鉴全国执法大练兵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模式,采取市区联合、跨区域交叉执法等方式,全年组织开展6轮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共检查企业637家次,查处各类环境问题1319个。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整合执法力量,学习交流经验,发挥了“1+1>2”的效果。

二、创新执法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青岛市执法系统在加大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创新调整了青岛市正面清单,首次探索将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开辟了正面清单管理的新方向,共计2226家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总数达2583家,数量全国领先,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推广。同时,立足执法本职工作,聚焦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探索形成“三送入企”助企模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送“云”入企,以“智慧执法平台”为纽带,拓展服务企业的广度。推动线上普法、监管换位,建立青岛市智慧执法一体化平台,在平台上开设“送法入企”“政企互动”“自巡查”等普法模块,搭建起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纽带。“送法入企”模块实现了线上推送环保法律政策信息;“自巡查”模块通过企业自行上传污染防治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增加企业健康体检功能,推动企业自我管理,提升管理绩效,减少现场执法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政企互动”模块帮助企业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提出需要帮扶内容,生态环境部门“云上”快速回复解答,建立政企沟通快速通道,为企业排忧解惑。通过“互联网+执法+企业服务”,实现了生态环境问题线上“精准发现—及时处理—解决反馈”闭环运作,提高了普法效率和质量。目前青岛市智慧执法企业端安装已扩大至2.11万家,占青岛市污染源监管总数的94.6%,全年推送整改问题4054个,有效减少了入企频次。

(二)送“法”入企,以“敲门重点项目”为抓手,提高服务企业的深度。开展普法帮扶,引导企业守法。把普法宣传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开展“送法入企”、发布警示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设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共对77家次企业做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决定,涉及金额共计520余万元,引导企业及时主动改正轻微违法行为,达到以执法促守法的效果。跟踪重点工程送法入企,亲近企业解决难题。组织开展“一对一”敲门行动,通过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帮助从源头规范环境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到位,避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年上门帮扶市重点项目、低效片区项目等245个,形成典型案例26个。

(三)送“检”入企,以“入企驻厂帮扶”为载体,增强服务企业的温度。聚焦重点,有的放矢,组织开展“入企驻厂”执法帮扶,帮助企业自检自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化身“环保管家”,选择辖区内典型行业企业,组建“入企驻厂”帮扶团队,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并形成《环保体检手册》,跟踪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以行业带动区域,促进全市排污单位治污规范化水平提升。全年完成两批24份《环保体检手册》,惠及3700家企业,下一步还将不断扩大推广应用范围,争取惠及更多企业。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创新形成“教、学、练、战”四位一体新式比武模式,按照“实训、实战、实效”和“全员、全年、全过程”的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举办3期市级执法比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打击恶意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本领。获得山东省首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试点,建成山东省第一批省级实战实训基地;实施“5+12+50”执法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全年4次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实战练兵,取得较好成绩;在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中获得集体一等奖;26名执法人员进入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库,12人次获二等功、三等功和记功奖励。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比学赶超、争先创优人才竞争氛围愈加浓厚。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各项要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重点在查办大案要案、统筹执法力量、建强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

青岛市生态环境正面清单是如何调整的?对纳入正面清单后的企业在管理上有什么特点?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胡宇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督执法并重原则,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面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截至目前,已将258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首次设置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纳入中小微企业2226家;纳入“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133家;其他企业224家。

准入条件方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做法,主动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纳入门槛。对排污许可非重点管理类,非重点污染源、非环境统计重点单位、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在10吨以下、非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连续2年以上为绿标;污染治理及环保管理水平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近2年无重大信访问题,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中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我们鼓励企业进行主动申报,同时实施正面清单动态管理,纳入正面清单企业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撤销等原因导致主体灭失的;其他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纳入正面清单,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在监管方式上推行差异化、非现场监管。一是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不主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被列入辖区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的,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无人机、雷达遥感等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帮扶与执法相结合。通过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梳理相关行业企业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编制成微视频、明白纸、服务手册,通过执法一体化平台线上推送给企业,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推行“提醒式”执法,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如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被举报查实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装企业服务端APP 2.1万家,建立环保企业联系纽带,健全环保服务长效机制。在执法一体化平台上增加企业“自巡查”模块,将正面清单内2226家中小微企业全部纳入“自巡查”,通过企业自行上传污染防治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推动企业自我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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