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名律师来说,如何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是当代所有律师都应该思考的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北京北鲲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龚俸禄律师。
“长期以来,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未来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应该在哪里呢”,龚俸禄律师说。“我认为,未来的法律服务应该是面向社会的、大众的、共享的,精英化的思想和造富观念虽然会长时间存在,但绝不应该成为主流。”显然,对于如何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龚俸禄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们在谈论律师服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的时候,一个必要的前提是要对律师服务行业的现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再以批判的眼光作出自己的评价,然后针对当下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完成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那对当下的律师行业龚俸禄律师是怎样看待的呢?“一言以蔽之,当下律师行业仍处于资本野蛮生长的阶段中”,龚俸禄律所说,“我将目前律师行业的现状简单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端,由于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律所对律师所期望的第一要素是创造利润,其他方面(包括风险防控、专业服务等)都是为了创造经济利益服务的;第二,在当事人端,当事人聘请律师所考虑的“专业性”和维权成本等问题。第三,在各大宣传平台被大量资本注入的情况下,律师从业者必须追求经济上的高回报率,以对冲宣传方面的高投入从而使提供服务者取得盈利。结果,这就更容易造成在宣传的时候存在夸大甚至虚假宣传,在签约时候的造成律师的不真实沟通,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法律服务者也不尽职尽责等现象。并且这个趋势随着资本在法律行业的野蛮生长而愈加强烈,形成了恶性循环。从而,这种行业环境逐渐将律师精英改造成了商业精英,使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成为了有钱人的专属,律师的社会责任感降低,从而引发了整个律师行业的诚信危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资本的控制、律师的无奈、诚信的缺失。”
所有官方声音都在强调律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努力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但是回头再看一下现如今律师服务行业的现状,这种美好愿景在当下也只是停留在了口号和标语的层面。
“现在律师行业是沿着完全的市场化、资本化的方向发展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的法律服务还只停留在官方力量动用国家财政缓慢推进的阶段”,龚俸禄律师强调,“在几乎所有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理念中,推崇的都是高盈利理念,甚至以西方国家著名律所的经营模式作为榜样。但是我们要清晰的理解一个道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未来的律师服务行业应该是符合惠及大众的、社会的、共享的趋势,绝不应该是西方国家那样小群体享有的、精英化的、造富的思想作为主流。如果现在的律师服务行业还没有达到国家和群众的期望,那我们这一代律师就有责任亲手去改变它”。
在我们充分认识律师行业发展现状的情况下,下一步应该怎样做呢?“光有批判是远远不够的,在认识矛盾的前提下,还需要利用矛盾、转化矛盾,最终再解决矛盾,这样才能找出一条可行的能够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新出路来。而我们给出的答案就是‘壹元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龚俸禄律师说。壹元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针对的人群主要是社会中经济上的弱势群体,主要以生活困难的老、弱、病、残、孕等人群和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群(立功人员或受优待者等)为代表,每位壹元律师坚持每月至少代理一件公益案件,只收取壹元律师费,并为其提供实质的阶段性法律服务。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让每个职业律师都可以深入群众、了解生活百态,增加自己的见识和经验,并且培养自己的公益之心,增加自己坚守职业底线的正能量。避免让职业律师成为一个纯粹的精英商人。第二,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来说,他们可以“共享”社会法治的成果,律师帮助他们整理材料,利用诉讼等方式协助他们进入法定的解决问题的渠道。只要进入到了正确的纠纷解决渠道,大多数当事人的问题就已经解决了一大半。第三,可以让律师从一定程度上摆脱资本的控制。通过壹元公益,底层律师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越过资本直接接触社会案件,从而增加工作经验,拓展人脉资源。第四,壹元公益律师天然的自带“诚信加成”,当事人会认为,热心公益的律师相对来说更值得信任。通过这种职业“诚信”的叠加和滚动,逐渐重塑整个律师行业的评价体系,从而改善行业环境。
龚俸禄律师认为,壹元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在于,它是一种有限公益服务,对于律师来说并不算是一种负担。“律师和公益帮扶对象签订的应该是阶段性代理合同,主要集中在准备证据、书写材料或者参加庭审等一项或几项工作,并不会占用律师太多的精力,律师也不需要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但对被帮扶对象来说,律师帮其进入正确的法律维权渠道,本身就可以解决他们一大半的维权难题,”龚俸禄律师说。“热心公益自然是一种好事,但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这种号召必须有可操作性,是可以落实到实践的,不然一切都是空谈,所以壹元公益法律服务只能是一种有限公益。”龚俸禄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壹元公益法律服务的有限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律师的服务内容有限。律师和公益帮扶对象签订的应该是阶段性代理合同,主要集中在准备证据、书写材料或者参加庭审等一项或几项工作。第二,对帮扶对象的维权作用有限。例如:壹元公益律师帮助求助者准备证据、书写材料、明确诉求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帮其进入正确的法律维权渠道后,剩余的工作则交给裁判机关来依法处理即可;第三,对律师的工作负担有限。由于壹元公益律师的服务内容有限,不会占用太多时间,自然也不会对自身造成过多的工作负担,这就让壹元公益法律服务有了极大的现实可行性。“我们是想踏踏实实做事的,而不只是空喊两句口号”,龚俸禄律师说。
当谈到壹元公益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和思想内涵的时候,龚俸禄律师说,“我们是想重新塑造以公益、诚信、专业为标准的行业评价体系,其中公益是途径,专业是保障,诚信是核心。现在的律师行业普遍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在资本的掌控和运作下,自然会产生赚钱为王的观念,这样发展下去不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律师的期待。我们的解决办法是,律师通过参加壹元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可以暂时脱离资本的掌控,在实践中接受人民群众的再教育,认清自己的本心,从而培养自己的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这样更能坚守自己的执业道德,更有助于让自己成为一个‘不坏的律师’”。“是的,我们的目标是培养‘不坏的律师’”龚俸禄律师说,“只要律师在服务当事人的时候,愿意说真话,敢说真话,自然会得到当事人的信任。我们希望将来群众通过律师参加法律公益的情况,来评价这个律师是否值得信任,这样壹元公益就成为了通往信任的桥梁,在这种信任的叠加滚动下,整个律师行业就会建立起以公益、诚信、专业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而热心公益的良心律师自然也会获得他们应得的经济利益,这样一来,整个律师行业就会处于一种勃勃生机的良性发展之中”。
很多人认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和医生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二者之间在行业发展趋势中有类似之处。对人民群众来说,遇到纠纷依法维权和人们看病吃药同等普遍和重要,都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中必要的需求。但是,我们以前存在“看病难”的问题,现在存在“维权难”的问题,一场官司和一场大病一样,都可能会让人们一辈子的积蓄成空,说到底都是难在老百姓的经济成本上。谈到这个问题,龚俸禄律师深情的说,“国家当初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动用大量资源建立了医保制度,用的是一种高成本、制度化的解决方式;如今面对老百姓维权难的问题,难道我们还是要坐等国家动用财政力量来解决吗?”“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作为当代律师从业者,不能不去思考这个问题。壹元公益法律服务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可能,那就是组织起社会法律服务中的良性力量,自主地进行行业革新,挑战由资本控制的法律服务行业规则,构建新的以公益、诚信、专业为核心价值的律师评价体系。区别于西方国家的法治发展模式,以最小的成本来缓解‘维权难’的社会难题,这就是我们要探索的中国经验,也是我们要自己构建的话语权内容”,龚俸禄律师说。
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观认为,人的精神世界是在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并被不断重塑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热心公益的律师,总不会很坏吧。“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的一角,就像袁老的‘禾下乘凉梦’一样,壹元公益法律服务也是我们的律师梦”,龚俸禄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