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法院船滩法庭深入贯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大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树立“未病先防”工作理念,探索建立“178一起办解纷服务站”,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全力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几年,船滩法庭深入挖崛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多举措用好“乡土教材”,大力弘扬并吸取“梅友党支部”先辈们听党话跟党走、艰苦奋斗、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从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入手,把党建工作融入法庭各项工作中,创建“艾法青漾”红色党建品牌,形成党建引领、促进审判主责主业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实现红色基因进一步传承,党建根基进一步夯实,法庭阵地进一步筑牢。
“艾”寓意为:一是武宁县在商代系艾候领地,故有古艾之称,二是取“爱”之谐音,寓意喜欢、美好,期望大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法解纷,信法而非信访;“法”为法院、法律;“青”指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同时与武宁的绿水青山相呼应;“漾”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的润泽之义。“青漾”蕴含着新时代法院青年一代扎根基层、积极成长的精神风貌,荡漾法治之海、追寻上善若水境界的志向抱负以及热爱家乡、守护传承的家国情怀。
一、坚持党建引领,闪闪“红心”凝神聚力
船滩法庭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在日常、严在平时,最大限度汇聚法庭党员干警的闪闪“红心”。注重结合“七一”“十一”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党建活动,组织法庭党员干警到梅友党支部等地参观学习,不断提升法庭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准备今年“七一”组织全庭干警到“梅友党支部”旧址进行参观,到“梅友党支部”旧址前重温入党誓词,追忆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
二、参与基层治理,多元联动排查“治未病”
一是扩展基层联动覆盖,完善涉婚前端治理。考虑到辖区内离婚案件较多,且大部分案件涉及到青少年、儿童,将与镇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建立家事案件调解中心,共同做好婚姻家庭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构建立体解纷网络,推动司法资源下沉。主动联系船滩镇驻镇部门,探索建立“178一起办解纷服务站”(“1”是以镇党委政府为中心,“7”是镇综治中心、船滩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监局、各村七个部门共同参与,“8”是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信访、诉讼、分流、调解、确认、评价、监督”八个方面全链条闭环管理),坚持简单案件“马上调”、跨域案件“线上调”、疑难案件“联动调”、复杂案件“多轮调”、类型案件“示范调”,大力推行上门调解、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走到群众身边“望闻问切”。
三是邀请调解能手入驻,擦亮调解“金”字招牌。为了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入各方力量,聘请特邀调解员,协助诉前调解,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前端化解,形成诉非联动。
三、加强调解引导,司法指导支持“强疗效”
一是探索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对于诉讼到法院的当事人,加强释明引导,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林权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财产损害赔偿等7种特定类型纠纷。
二是司法保障调解协议履行。依法开展司法确认,积极倡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就包含金钱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切实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当事人合法债权及时实现。
三是加强指导人民调解针对性。从常规性法律知识到类案调处指引,积极开展定期分类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调解员集中培训1次。
延伸司法服务,适应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是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强化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线下“一站通办”,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以一站式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全部诉讼事务。推行网上“一网通办”,利用移动微法院等便民举措的应用,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功能,努力实现让当事人立案“零跑腿”;完善跨域“异地可办”,帮助当事人跨域立案。
二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可线上开庭,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在乡村党支部建立法官联络点3处,建立巡回审判点4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深入田间地头,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入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依靠“地缘”“人缘”发挥庭审示范作用,“防未病”抓早抓小抓苗头,“治已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提升村居法治建设水平。
党建品牌logo展示
品牌名称:“艾法青漾”
品牌主题:船滩法庭深入挖崛本地红色文化资源,把党建工作融入法庭各项工作中,形成党建引领、促进审判主责主业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实现红色基因进一步传承,党建根基进一步夯实,法庭阵地进一步筑牢。
品牌内涵:船滩法庭将图形外观设计成一张笑脸,代表微笑服务、传递温暖,也像一艘帆船,具备坚韧和毅力,克服各种困难,心中的天平,寓意公平、公正,居中裁判、不偏不倚。
品牌释意:“艾”寓意为:一是武宁县在商代系艾候领地,故有古艾之称,二是取“爱”之谐音,寓意喜欢、美好,期望大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法解纷,信法而非信访;“法”为法院、法律;“青”指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同时与武宁的绿水青山相呼应;“漾”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的润泽之义。“青漾”蕴含着新时代法院青年一代扎根基层、积极成长的精神风貌,荡漾法治之海、追寻上善若水境界的志向抱负以及热爱家乡、守护传承的家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