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江西乐安讯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乐安县公安局增田派出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在积极宣传和引导下,辖区内群众越来越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
2024年7月19日上午8时50分许,增田镇的一名群众邹某忠务农时捡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野生鸟类。邹某忠立即将这只野生鸟类送至增田派出所。经过民警仔细辨认并拍照上传网络对比后发现,这只野生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别名猴面鹰)。民警为防止草鸮受到二次伤害,立即对其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并紧急联系了乐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及乐安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目前草鸮已移交至乐安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治。
下一步,乐安县公安局将继续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在辖区内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推动辖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乐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刘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