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湖南讯(黄祥 邓可 马一倩)近日,湖南省新邵法院受理了一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承建商之间合同纠纷一案。
据悉,该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交新邵法院处理,该院于2024年8月6日受理。因该案涉及保交楼项目,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新邵法院从“保民生、促发展”的角度出发,在接收案卷材料后即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并会同新邵县分管保交房项目的县领导赴长沙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达成调解协议,承建商于2024年8月20日解除了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自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时14天,跑出了新邵速度。
近年来,面对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的行业现状,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该院积极作为,勇挑重担,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涉企案件坚持效率和效果并重,通过多元化解等方式,不断压缩涉企案件办理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实现诉讼当事人利益“双赢”,进一步营造诚信公平营商环境,护航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编辑:艾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