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探索建立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收入挂钩机制,将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与村干部待遇“捆绑”起来,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2022年以来,全市16个村共拿出28.52万元,对95名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村干部予以奖励。
做大切好“蛋糕”,鼓励能者多劳。奖励资金根据村干部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进行差异化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切实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让“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形成“羊群效益”,村干部争着为集体经济创收出谋划策、献智出力。同时,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作为村干部评优树模、推荐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坚定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心。
把握奖励“尺度”,点燃干部激情。明确奖励标准,按照村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纯收入的10%提取奖补资金,既保证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又调动了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将村干部待遇与集体经济“双向捆绑”,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让村干部充分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尝到“甜头”之后,“要我干”变成了“我要干”。
发放程序“透明”,群众心里敞亮。分配奖励资金时坚持“标准从严、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原则,按照“村级申请、镇级审定、部门审核、组织部备案”四个程序进行。村级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分配方案,经镇(街道)审批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并报组织部备案。分配过程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公开,让群众心里敞亮。(陕西省彬州市委组织部 李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