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和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行动深入开展,极大改善了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不断增加。甘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切实将“生态警务”融入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之中,在严厉打击和宣传协同配合下,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不断得到增强。近日,森警大队联合林草局救助放生两只野生动物,一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一只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丘鹬。
9月22日1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王先生求助,称其在大像山镇北关村幸福路附近发现一只大鸟,希望民警能对其进行救助。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之后经过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大队并投喂食物和饮水。
23日12时许,森林大队民警接到新兴镇马家磨村村民马某报警称,在村路口发现一只从来没见过的鸟被困。民警立即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这只“呆萌”鸟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丘鹬。
当日14时许,经民警和林草局工作人员观察,雕鸮和丘鹬精神状态良好,符合放飞条件遂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受困、落单的野生动物,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林草部门联系,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