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滕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聚焦困扰群众基层证明事项过多问题,深入开展“小切口”集中治理,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证明事项减下来,服务效能提上去,全市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减少2/3以上,干部群众减负成效日益显现。
一是开展“四查”抓整改。排查“兜底子”,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全市21个镇街全面深入调研,摸排在开证明事项样本底数。自查“清池子”,组织各部门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全面摸底自查,72家单位签订无证明事项承诺书,依法依规主动取消证明9项。调查“堵漏子”,对督查发现、镇街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发工作提醒函,要求核实情况、作出整改,督促取消法律法规依据失效等无依据证明事项6项。督导“压担子”,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到镇街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督导,推动对照整改、及时纠正。
二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统一“两张清单”,编制《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材料清单》,制作清单事项“一图读懂”图文版及音频版、视频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在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广泛宣传。统一“一本指南”,指导相关单位梳理证明事项法律依据实施层级、办事用途、设定依据、操作流程等,制定规范的表单样本;严把准入标准、严控使用范围、严格办理流程,于法有据的予以保留,无法律法规依据、无法核实的一律取消,形成《滕州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试行)》,便于基层执行落实,统一“一套制度”,系统梳理上级政策规定,市直16部门联合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管理制度(试行)》,试行证明事项登记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制度和监督问效制度,严格证明事项办理依规准入适用和动态调整,进一步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管理制度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四不两直”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回头看”,印发督导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健全机制固长效。建立登记台账。统一镇街证明事项登记表和村(社区)用章审批表,建立证明事项登记台账,做到可追根溯源。加强会商研判。组织相关主管单位、镇街召开会议5次,针对涉及职能交叉、无法律法规依据等问题会商研判,达成解决共识。强化宣传培训。指导镇街广泛宣传《清单》《指南》,提高群众知晓率,公示监督电话、监督邮箱,做好清理村(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管理和服务衔接。优化基层服务。指导各部门、镇街加强相关人员、村“两委”成员和窗口人员培训,精准落实政策,确保整治成效群众可感可及、获得感不断提升。(山东省滕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刘玉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