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网——全国性党建工作学习交流、信息资源发布的基层党建新闻门户网
滚动新闻

综合报道

让“旧账”见底出清

浏览:73573 次 发布时间:2024-11-22 14:2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既是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检验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担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固然可喜,但遗留的问题、未竟的事业也需要接力为之。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条例》精神,正确看待“旧账”、敢于清理“旧账”,真正让“旧账”见底出清,为发展松绑减负。

现实中,一些“新官”上任后只接权力不接“担子”,只谋“新事”不理“旧账”,导致“旧账”逐渐变成了“坏账”,对地方的发展、干部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具体来看,有的是怕难,不愿意啃“硬骨头”、干“扎手活”,对于错综复杂的“旧账”避之不及,唯恐深陷其中;有的是算“小帐”不算“大账”,觉得清理“旧账”干好了是为前任贴金,干差了则要自己承担后果,不如另起蓝图、新开一篇……诸如此类,根本在于政绩观错位。事实上,事业发展需要赓续接力,群众评价也从来不会“任”清“届”结,“沉淀后的历史”才是评价干部的根本标尺。

让“旧账”见底出清,呼喊担当作为,也需要政策保障。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政绩观,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清醒认识“新帐”“旧账”都是民心账,从历史的长度、全局的发展、人民的呼声来看待事业,在“旧账”面前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组织部门要注重优化政绩考评机制,把清理“旧账”与建立“新功”相统一,清理效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晋升的参考依据。同时,完善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惩处细则,将“欠账”的责任和“理旧帐”的责任区分开来,既对拖账、赖账的干部坚决查处,也对制造“坏账”的干部追责问责,在清“旧账”的同时追“欠账”,织密责任网格。

让“旧账”见底出清,还须分类甄别,对症下药。有些“旧账”是受客观条件限制的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解决需要更高一级的权限,对此,“新官”要认真调研、全面摸排,把问题及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有些“旧账”是已经拟定的科学规划、正在建设的适宜项目、尚未兑现的合理承诺,必须“一张蓝图绘到底”,赓续接力加以推进,多“添柴”少“起灶”;还有些“旧账”是前任胡作为、乱作为导致的“烂尾工程”,需要果断优化调整政策,蹚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尊重客观规律的新路子,同时,也要注意把“旧账”中能够使用的部分盘活,避免资源浪费。(作者:钟梦林)

版权声明:全国基层党建网所提供的文章、图片等内容为本网原创、作者来稿、网友分享或互联网整理而来,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zgdj1921@163.com,我们将在3日内进行处理。

让“旧账”见底出清
保存到手机,可分享给其它人。
底部横幅图片

登录

📱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
频道合作

申请城市频道

欢迎申请开通城市频道,即享千万流量分享传递党的声音,展示党建成果。

了解详情

全国基层党建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新华社第二工作区

联系电话:010-68630010

电子信箱:zgdj19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