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甘肃讯(臧秀娟 通讯员 姚文全 沈光军)近日,甘肃省永靖县公安局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涉赌违法线索摸排,高压亮剑、重拳出击,向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展开凌厉攻势,坚决遏制赌博不良风气,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2月14日晚11时许至15日凌晨3时许,古城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某庙宇、停业宾馆、一麻将馆内分别查获“丢三猴”、“摇骰子、猜单双”、“抓鸡儿”方式聚众赌博案3起,抓获王某某、孔某某等17名涉赌人员,缴获赌资1.8万元。
2月17日晚9时许,川城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某餐馆包厢内,现场查获以“干炸胡”方式进行赌博的王某甲、马某某、王某乙等人,查缴赌资1720余元,赌具若干。
2月18日0时许,刘家峡派出所根据线索查获一起赌博案, 抓获涉赌嫌疑人5名,收缴赌资5700元,赌具若干。
2月18日22时40分许,王台派出所联合红泉派出所根据摸排线索,在辖区某居民住处,查获聚众赌博人员4名、为赌博提供条件1名,收缴赌资2890元。
到案后,以上人员对涉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