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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好“三风”提升乡村“文明度”

浏览:42631 次 发布时间:2022-11-14 14:39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要绵绵用力,深化文明乡风建设,做好铸魂培元工作,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石保障。

       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随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深入推进,在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天价彩礼、豪华丧葬、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农村旧风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天价彩礼、豪华丧葬、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一定程度存在。由此可见,旧风陋习具有社会性和顽固性,移风易俗并非一日之功,需进一步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进行规范引导。面对跌宕起伏疫情,培育健康文明习惯有利于提升疫情防控的安全指数,也有利于形成勤俭节约、简办婚丧的新习俗。

       家风家训,涵养良好家风。“积小流而成江河,积家风而成社风。”良好家风的培育,不仅是家庭教育的关键,更是社会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尊老爱幼、兄友弟恭、拾金不昧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家庭建设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举措。家风文明,不仅能熏陶自身及其家人的道德品质,还能影响身边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只有把家风家教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小单元,推动家庭治理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

       村规民约,“约”出淳朴民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在现实生活中,在一种不良风气中,个体往往会受到裹挟,都可能是身不由己的受害者。因此,我们要制定更优秀、更健康的村规民约,打破传统陋习“老规矩”,驱散变味“人情风”。一方面,让更优秀、更健康的村规民约打破传统陋习“老规矩”。我们就要用更优秀、更健康的村规民约来实现乡村的移风易俗,打破传统陋习的“老规矩”。另一方面,让更优秀、更健康的村规民约驱散变味“人情风”。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孕育良好村风民风是其中的重点之一。有了好的村规民约,我们还要让其真正得到实施。要加大村规民约的推进与实施,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让更优秀、更健康的村规民约驱散变味“人情风”,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的公序良俗,促进新风良俗的形成。(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  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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