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工程验收程序,提高验收效率,确保验收结果科学、公正,寻乌县坚持“全面把关、联合验收”的验收思路,探索建立“1234”(“一审查二标牌三邀请四公开”)联合验收机制,推动工程验收工作从“抓大头”向智能“全覆盖”转变,实现验收工作提质增效。
建立“一审查”制度,严把验收前关。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经县规委会评审通过后、工程施工图处于设计阶段时,县住建局即牵相关职能部门、相应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工程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要求设计公司重新规划设计;对存在问题的,认真收集整理意见,反复研讨解决方案,并强制要求施工方将科学合理建议全面执行到位。
完善“二标牌”机制,确保验收透明。一是设立工程标牌。在醒目位置,主动公开设立永久性的工程永久性标牌,明示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各方主体等内容,落实参建主体责任。二是设立投诉标牌。在醒目位置,主动公开设立永久性的工程投诉受理公告牌,明示建设、施工、物业等单位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保修)受理范围和期限、维修服务承诺等内容,充分保障业主权益。
首创“三邀请”政策,提升验收实效。一是邀请业主代表。设立业主开放日,定期或不定期设立业主开放日,邀请业主代表现场查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邀请分户代表。邀请已售套房的购房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分户验收,并在合格验收记录中签字确认。三是邀请验收代表。在联合验收时邀请3-5名业主代表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全程参与,并签署验收意见。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组依据测绘服务机构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专业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材料,结合集中踏勘现场结果,当场提出验收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纳入联合验收意见书进行统一反馈。
规范“四公开”内容,夯实验收兜底。一是公开工程规划设计。楼房开盘至全部售完期间,在售楼部公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评审以及沙盘、模型等。二是公开工程投诉渠道。在小区入口、售楼部及相关销售宣传等渠道发布在建工程投诉受理方式,明示投资方、物业方以及涉及市政公用服务配套、规划、质量等监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并在售楼部醒目位置设立投诉箱。三是公开工程质量信息。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在住宅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验收前,使用小区入口、售楼部及相关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信息。四是公开工程保修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竣工验收备案,公开企业注销后期项目质量保修等法律责任承续的说明材料,明确保修年限、范围等内容,进一步压实参建主体责任。(江西赣州寻乌县住建局 陈国鹏)